教务〔2021〕78 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部署要求,通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教育部“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四新”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为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搭建教学改革和创新平台,引导高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集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间距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于将教学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个平涛渠道,大力推进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类型
2021年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类别和数量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确定,具体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研究基地、课程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8个类别。
四、限制立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来(自2018年9月1日计算),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
(二)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0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或“终止”;
(三)所主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以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立项程序
(一)单位推荐。2021年11月8日前,各单位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定推荐项目,报送至教务处;
(二)集中审核。2021年11月12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和正式立项。2021年11月16日前,公示拟立项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立项。
六、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请于2021年11月8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格物楼2B206),纸质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2021年度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2.《2021年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附件3),一式一三份;
(二)电子材料
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19900469@qq.com :
1.《2021年度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文档);
2.《2021年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编辑的word文档)。
七、其他要求
(一)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是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是校内绩效考核重点指标的组成部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二)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三)工作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
附件:
1. 2021年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2. 2021年度第二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21年度广州新华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