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范围
(一)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7、2018年至2019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项目包括: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方式
(一)结题验收
采取教学单位自评与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 校级项目由相关教学单位开展自评工作,要组织不少于2人的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鉴定,并提交专家评定意见。教务处根据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查。
2. 国家级及省级项目,各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除主动申请项目“自行终止”“延期”外,审核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暂缓。
(二)中期检查
采取院(系)“形式审查”的方式,除主动申请项目“自行终止”外,审核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
(一)材料要求
1. 参加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或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要求填写报告书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则不予通过。报告书及佐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2. 各单位需提交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以及专家评审劳务费统计表及评审清单(附件7),一式一份。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前将规定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地址:格物楼2-B206,联系人:盛琦雯,电话:0769-82676893),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644499311@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若已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可提前结题。提前结题直接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变更或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三)学校将择期公布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建设无进展的项目,教务处将视其具体情况暂停下一阶段经费的资助。
附件:1. 参加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5. 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 专家评审表(院系评审用)
7. 专家评审劳务费统计表及评审清单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盛琦雯,联系电话:0769-826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