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0年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结果的通知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新教务〔2019〕49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12号),教务处组织开展了我校2020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推荐,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决定对两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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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