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粤教高〔2019〕7号)文件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由“思政课程”延伸到“课程思政”,切实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构建学校“三全育人”的大思政格局,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首批“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强化课程思政为切入点,把立德树人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积极建设一流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进“三全育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德才兼修。牢固树立“三全育人”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
(二)分类指导,特色建设。针对不同类别的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探索实践,充分调动广大高校和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在不同类型的课程的教育实践中大胆尝试和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学生中心,全面发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育人工作,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开展课程建设,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中心开展课程评价,全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建设思路
“思政课程”有其自身的学科性、体系性、完整性,“课程思政”不是将专业课程同化为“思政课程”,而是遵循课程自身的运行规律,结合课程知识内容,在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中挖掘提炼蕴含的德育元素,寻找与德育知识体系的“触点”,顺其自然而不是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润物无声地开展德育教育,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功能,将教书育人的使命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
四、立项要求
1. 以非思政类课程(特别是专业课)为载体,进行“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
2. 仔细梳理课程的“思政元素”,将其列入教学大纲的重要条目和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将知识教育和思政教育结合起来,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3. 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寻找与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道德规范、历史文化、科学精神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德育元素的“触点”和“融点”,通过典型案例等教学素材的设计运用,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之中,实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改革以知识考核为重点的评价方式,形成有效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方法。
五、验收要求
1. 校级示范课应在原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目标设计,能够明确体现出“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以及教学方法、载体途径和成效评价等。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新的课程教学大纲一份。
2. 根据上述新的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新特点的教案(课件、案例等)一套。
3. 紧扣“课程思政”主题,设计3-5项较为详细的典型案例,制作2-3个教学微视频(时长8-10分钟),同时制定对应典型案例和教学微视频的教学效果考核方法,完成学生对该课程教学效果的反馈评价等。
六、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好,在课程教学团队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 申报课程应为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的专业课程或基础课程,且能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3. 为保质保量完成立项项目的改革与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此次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批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根据省厅要求,为实现课程思政全方位覆盖,此次要求每个专业申报一门试点课程,不得空缺。
七、申报程序
1. 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请各院(系)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项目信息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19900469@qq.com;于学生正式返校一周内将盖有院(系)公章和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行政楼207)。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学校将于5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根据申报材料,遴选立项建设的示范课;于2020年12月份根据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听课,结合学生反馈和提交的材料,评选出真正能体现“课程思政”的校级示范课。
八、资助及奖励办法
学校对通过改革试点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的项目,给予10000元建设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分两期划拨,第一期5000元用于项目建设;通过校级课程思政项目合格验收后,划拨第二期5000元建设经费。项目负责人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合理使用全额经费,并获得校级示范课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
开展“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建设工作,目的在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化课程思政为切入点,将思想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任务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主渠道。希望各院(系)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下载):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项 目建设任务书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项
目汇总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