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立项条件
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我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省厅规定,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三年(自2016年度验收开始计算)来,负责人有主持项目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含2018年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5.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课程类项目除外);
6.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7.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2019年度我校可推荐6个项目,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团队、产业学院、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9大类,具体类别及各类别数量、建设重点等详见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推荐申报。请各单位在校级项目建设基础上推荐申报,于9月5日前将纸质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至619900469@qq.com,逾期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教务处于9月20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项目答辩和专家评审工作,进行全校公示。
3.项目录入与上报。9月27日前,教务处完成公文上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前往学校质量工程网站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13日
(联系人:柳爽;联系电话:0769-82676893,地址: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