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公布我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与成效,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71号)文件,学校开展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经过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属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学校对在建的64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86个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项目结题后,经费结余部分必须在结项后3个月内结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报销。终止、检查不通过的项目经费不再进行报销。延期的项目须加快进度,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继续参加下一次结题。
 
  附件:1.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2.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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