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及申报要求
     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请各院系(部)、相关部门确定一名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联系人,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务,务必于4月8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
联系人:盛琦雯,地址: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06室,联系电话:0769-82676893,邮箱:644499311 @qq.com。
    (一)成果推荐材料
     申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2.《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附件4)、教学成果总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成果完成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盖章版PDF扫描)(此项由教务处统一请学校纪检部门鉴定)。
    7.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同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2.成果申请书(附件4)、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每个推荐项目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至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推荐。只接收单位集体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的申请,个人须依托成果完成单位推荐。
    (二)成果评审
    1.形式审核。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核,确定通过形式审核的成果名单。
    2.网络评审。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教学成果,按照推荐成果学科类别,组织专家分类分组进行网络评审,并根据网络评审所得分数进行项目排序,提出进入下阶段集中评审项目建议名单。
    3.集中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对审议确定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网上填报
   1.教务处工作人员登录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网站(http://222.16.42.167/jxcg/index.aspx),在申报系统中为确定推荐成果项目负责人设定登录账户和密码,上传学校相关文件、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2.各推荐项目负责人凭账户名及密码登录上述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网站,于2019年5月26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
         2.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
         5.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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