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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度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18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范围
(一)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5年至2016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项目包括: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评与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校级项目由相关教学单位开展自评工作,要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鉴定,并提交专家评定意见。教务处根据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查。
(二)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各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或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告书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则不予通过。报告书及佐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2.各单位需提交中期检查及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专家评审意见表(校级项目),一式一份。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规定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地址:格物楼2-B206,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619900469@qq.com。省级、国家级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校级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若已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可提前结题。提前结题的则直接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变更或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三)学校将择期公布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建设无进展的项目,教务处将视其具体情况暂停其下一阶段科研经费的资助。
(四)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前往学校质量工程网站(http://www.xhsysu.edu.cn/web/jyjx/zlgc/)下载。
附件: 1.参加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及及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5.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下载)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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