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7 点击数:

教务〔2017〕40号

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护理学院、药学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粤教协函[2015]5号)文件规定,现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15年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获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参加验收的课题要对照课题立项申报书,填写《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结题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
    2.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含课题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各2份;必要的附件(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各2份。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附件3)。
    3.同时应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书各1份。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通过单位审核后的课题结题材料纸质版交到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室或广州校区行政楼207室(每周四下午),电子版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619900469@qq.com
    2017年7月8日前,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教务处统一寄送至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审批,验收结果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及课题名称等重要信息如有变动,需由立项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交信息变更证明。
 
    附件:1.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名单
          2.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结题申报书
          3.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