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站
|
原网站
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
      质量报告
      资料下载
      相关链接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7 点击数:
教务〔2017〕40号
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护理学院、药学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粤教协函[2015]5号)文件规定,现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15年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获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参加验收的课题要对照课题立项申报书,填写《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结题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
2.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含课题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各2份;必要的附件(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各2份。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附件3)。
3.同时应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书各1份。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通过单位审核后的课题结题材料纸质版交到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室或广州校区行政楼207室(每周四下午),
电子版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619900469@qq.com
。
2017年7月8日前,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教务处统一寄送至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审批,验收结果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及课题名称等重要信息如有变动,需由立项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交信息变更证明。
附件
:1.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名单
2.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结题申报书
3.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教职工编写教材资助结果的通知
友情链接
学院官网
教务处
上网指南
政策法规
工作职责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