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5-12-20 点击数:

院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表彰能够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成绩突出、示范性强的优秀教师,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院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新院〔2015〕32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届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第一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名师奖人选2名:
    1.法律学系       李岚
    2.财务与会计系   林源
 
    以上人选公示期自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止,如对上述人选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反映,并写明联系人或异议提出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教务部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部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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