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13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此次共收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18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3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1份,经专家组评审,最后有16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获得立项,详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项目组成员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并按时结题。
2. 中期检查拟定于2014年5月进行,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拨经费,并要求制定整改的具体方案。中期检查期间接受提前结题(仅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 项目一旦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送教学科研工作部审批和备案。
4. 经费分三次划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启动经费为20%,中期检查合格者再拨30%,余下50%待结题验收合格后再划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启动经费为30%,中期检查合格者再拨30%,余下40%待结题验收合格后再划拨。
5. 项目结项后,教学科研工作部将对取得较好科研成果的项目进行后期资助。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20-87215155
附件:2013年院级教改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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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