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4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20211月1日至2022228日期间由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含退休)广州新华学院为完成单位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优秀教材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可申请本次奖励。学校已给予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申请。

二、 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详见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

三、 奖励工作流程

(一)申报者本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属学院(系)、部门(同一成果如有多人参与的,由第一完成人统一填写一份表格);

(二)各学院(系)、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完成初审,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复核并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公布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

(四)财务处发放奖金。

四、材料提交

(一)时间要求:材料请于2022429日前提交。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2)及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

2.电子材料:《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及成果佐证材料,以“单位名称+2021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644499311@qq.com

 

附件(见通知底端):

            1. 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 广州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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