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26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目前已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本次评选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要求组织申报并推荐参评,主要申报条件如下,具体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

(一)申报成果完成时间

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申报成果完成人

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

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三)参评成果形式

参评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

1、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

2、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

3、研究报告类包括得到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职能部门的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四)不得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研究成果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参评成果材料报送安排

(一)报送材料

参评成果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材料包括:推荐参评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逐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参评论文和研究报告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专著原件2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1份;成果申报人所在院系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1份,须经由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后上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3日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参评的成果和《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644499311@qq.com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盛琦雯,电话:0769-82676893,邮箱:644499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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