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目前已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参评数量

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

(二)申报成果完成时间

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71日至20246月30日

(三)申报成果完成人

申报成果必须是广东省高等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四)参评成果形式

参评成果形式分为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

1.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

3.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五)优先评定的条件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申报,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适当地方标注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编号,在一定层级和范围被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同样需要在适当地方标注或附上有关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高校、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得到优先评定

(六)不得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材料报送安排

(一)材料要求

参评成果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2,word文档1份、纸质版一式3份);

2.参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成果(PDF扫描版1份、原件2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

3.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表格1份、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

4.成果申报人所在院系审查意见(附件4,纸质版经由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后上报,一式1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023日(星期中午12:0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 /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850260006@qq.com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成果申报人所在院系审查意见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1010

 

 

联系人:何亦为,电话:0769-8267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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