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25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广新教务〔2024〕2号)、《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广新教务〔202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以下简称“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4年立项的一流本科专业立项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4年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重点对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目标及达成情况、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续建设计划及经费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项目须完成整体项目建设进度的50%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项目自查:一流课程负责人如实撰写《一流课程建设进度中期自查表》;一流专业负责人如实撰写《一流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

2.学院检查:项目所在学院对项目的所有材料进行把关,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已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以及课程建设的实际完成进度。

3.学校审查:教务处将结合广州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砾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阶段性课程建设进度汇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查。

4.结果公示:教务处公示中期检查结果。

四、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

电子版材料:要求每个课程的材料存放1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混合/虚拟/社会实践-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要求每个专业的材料存放1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学院-专业名称-项目负责人。材料汇总后分别以“XX学院+一流课程”、“XX学院+一流专业”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78942650@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中午12:00前。

校级一流专业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一流专业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2.一流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校级一流课程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一流课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2.一流课程建设进度中期自查表(一式一份)。




附件:1.一流专业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一流课程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一流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

4.一流课程建设进度中期自查表

5.一流专业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6.一流课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谢剑波,电话:0769-8267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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