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更好推进和凝练一流课程建设成果,根据《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广新教务〔2024〕3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未被认定的78门课程,具体名单见《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范围课程清单》(附件1)。本清单范围内列出的课程,若已达到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要求,均可积极申报本次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课程至少有1轮教育教学实践,未来3年能稳定开设,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教学团队不得少于5名。团队中应有1-2名教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且成效显著。
(四)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育人育才相统一,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学模式,教学互动较好、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相关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
(六)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采用多元考核方式,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回溯、可借鉴、可监督,诊断改进积极有效。
三、材料提交要求及流程
(一)材料准备
课程负责人需填写《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书》(附件3-5),《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附件6)。
(二)系统填报
课程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v3555.kypt.chaoxing.com),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均需提供word版及盖章pdf版):
1.《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书》;
2.《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
(三)纸质材料提交
请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汇总表、平台数据信息表(各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发至企业微信谢剑波老师处。
(四)提交截止时间
系统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均须于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流程
1.申报材料经教务处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认定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与正式公布。最终通过的课程将被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其他事项
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自结果公布之日始,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持续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不断提升课程质量和教学水平。
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材料不齐备、内容填写不完整或材料造假、侵权的课程,不予认定。
附件:1.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范围课程清单
2.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汇总表
3.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4.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书(社会实践课程)
5.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6.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
广州新华学院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谢剑波;电话:0769-82676893;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