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6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现就我校遴选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可申请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三个类别,原则上须从业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推荐。
二、 推荐原则及推荐条件
推荐原则及推荐条件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1)。
三、 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
1.院系推荐。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有关课程团队申报,于5月1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务处;
2.审核及公示。教务处于5月20日前组织校内评审,按申报限额数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官微公示7天;
3.对外推荐。公示期结束,教务处于6月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课程推荐至省教育厅;
4.网上填报。经筛选获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于6月8日-25日期间登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对照文件有关要求,严格开展课程遴选推荐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申报书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各类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院系-XX课程-申报书);
(2)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院系-XX课程-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各类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
(二)工作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邮箱:619900469@qq.com。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2.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