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盛琦雯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立项工作安排,现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创项目严格遵循“兴趣激发、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教师指导、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研究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申报类型
2021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申报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项目类型。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数量
2021年大创校级项目拟立项150项左右。
四、立项条件
(一)限制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大创项目2020年度的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或终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的;
2.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自上一学年度以来有通报批评等情况发生的;
3. 所主持同类项目尚未结题验收,重复申报的;
4. 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申报的;
5. 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重复申报的;
6. 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7. 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二)优先立项条件
1. 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 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 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的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 优先支持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 优先支持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五、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书电子版须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姓名”命名发往项目所在单位联系人汇总。
2. 所有项目的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推荐,申报项目数超过1个的应排序推荐。项目初审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个项目须邀请两位以上的专家(讲师以上职称,其中一位是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者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评审意见,并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
校级大创项目是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也是各教学单位绩效考核的重点指标之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3.教务处形式审查。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报材料,未经过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4.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5. 公示和正式立项。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立项。
六、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均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汇总,教学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存入以“项目类型+教学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并压缩打包,于4月16日前发送至644499311@qq.com。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予受理。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代章)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盛琦雯;联系电话:0769-82676893;联系邮箱:6444993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