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72号),教务处组织开展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11月24日24:00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成云
电话:0769-82676893
附件:1.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