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08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与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总结上学年质量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本学年质量报告。
二、主要内容
    质量报告立足于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质量报告以重要文件为基础、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主要从2018-2019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七个方面,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三、工作任务分工
 (一)各有关管理部门根据“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附件1)的分工,并结合“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附件2)撰写报告;根据“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数据指标填写说明”(附件3),填报“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基础数据汇总表”(附件4);各二级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应全力配合各部门提供数据和支撑材料。
 (二)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汇总、材料整合、文稿编写与发布等工作。
 (三)经学校审定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发布。
四、材料提交
    相关单位根据分工安排落实好具体负责人,认真做好数据统计、核实,报告编写工作,有关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出,请相关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盛琦雯,联系电话:0769-82676893,
联系邮箱:644499311@qq.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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