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2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2014-2016)》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立项工作,并择优推荐为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兴趣激发、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教师指导、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研究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申报类型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项目类型。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先交各院(直属系)审查,各院(直属系)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审核并分类汇总(填写附件3)后统一上报教务部相应联系人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二)2017年3月30日前,教务部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
      (三)2017年4月,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2017年5月,教务部将专家评审结果报学院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
       四、其他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将严格按照申报表中的预算方案执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的文件精神认真编制经费预算,预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各项目“拟资助金额”。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联系人:刘晨,电话:0769-82676893,邮箱:775883208@qq.com,办公地点: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06室。
 
          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部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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